为进一步发挥校(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应有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推进校(院)科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铁岭市委党校对原有的《科研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制定《中共铁岭市委党校(一校两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实行。《中共铁岭市委党校(一校两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主要体现五个方面特点。
一、明确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弘扬主旋律,严肃政治纪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使党校成为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党和政府的重要智库。
(二)基本方针。坚持教学、科研、咨政一体化,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使科研成果进入课堂;坚持科研为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咨询服务,为国家及铁岭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服务,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研究国家及铁岭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理论阐释和概括。
(三)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地方中心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国情省情市情研究、学术交流和咨政服务。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和承担有关科研课题。
二、明确科研工作的管理体制
校(院)科研工作,实行在校委领导下,由主管校委领导、科研部、教研部三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形成以校委和主管科研领导为核心,以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部为主导,以各教研部门为基础的科研组织管理体系。
三、明确教研人员科研工作量制度
教研人员(包括图书馆人员)实行科研工作量制度。教研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该制度对教研人员每年完成工作量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职称聘任、评先选优、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明确科研咨政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能,真正发挥党校思想库、智库作用,补齐科研短板,更好的推进党校科研咨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立科研咨政制度。
为推动咨政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咨政报告质量与数量,采用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咨政工作。领导组团公关确立并完成咨政项目;学术委员会确定咨政项目,成立课题组集体完成咨政项目;鼓励教研部门积极申报咨政项目;鼓励其它人员主持或参与咨政报告调研、论证、写作。党校每年度评选出年度优秀咨政报告并予以奖励。
五、明确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和实行科研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为调动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对科研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科研成果奖励范围是本校(院)在职教研人员的年度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分为论文类、著作类、科研课题类、科研荣誉类。为准确掌握科研情况,科研部对教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
这次科研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了党校科研工作创新实现形式,体现了做好科研工作必须坚持以科研项目管理为枢纽,以校级课题管理为抓手,以科研资政为最终目标的科研管理发展趋势。我们相信,以新的科研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党校的科研管理工作必然会跃上新台阶,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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