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财务科  时间:2023-02-2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市党校发[2021]10号)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财务科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和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二)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四)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铁岭市委党校机关本级

 

第三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铁岭市委党校2023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229.52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1.4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05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2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197.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87.62万元;

2.项目支出509.85万元;

在支出预算2197.4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2022年增加284.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增加预算支出;二是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支出;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部门项目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加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中共铁岭市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铁岭市委党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比2022年减少1.2万元,下降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2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减少)预算定额安排的公务接待费0万元;二是购置(调剂、报废)公务用车0台,减少车辆运行经费1.2万元;三是开展必要工作,增加车辆运行经费0万元;四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运行经费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1台机要通讯车辆。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5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5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3年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金额509.8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部门预算批复表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部门预算批复表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部门2023年预算批复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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